湖南省职业学校入学:长沙保险职业学院招生信息汇总
湖南长沙保险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学院全称(盖章):保险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国标):12596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招生计划:
1.学院高职招生计划为国家任务(计划内)计划。
2.三年制高职专科有保险实务、保险实务(核保核赔)、保险实务(经纪与公估)、保险实务(车险查勘定损)、医疗保险实务、营销与策划、营销与策划(讲师与组训)、金融保险、金融保险(客户管理与服务)、金融保险(中外合作办学)、金融管理与实务、金融管理与实务(报关与国际贸易)、金融管理与实务(电子营销)、金融管理与实务(担保与小额信贷)、金融管理与实务(汽车金融)、投资与理财、投资与理财(理财规划师)、法律事务(金融法律实务)、会计电算化、会计电算化(金融企业)、会计电算化(中小企业)、工商企业管理(保险团队管理)、工商企业管理(酒店经营与服务)(国际海乘订单班)、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专业;两年制高职专科有:国际商务(会计)。其中金融保险(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商务(会计)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保险学概论》是全国高校中唯一的保险类国家级精品课程。
3.各专业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云南、贵州、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市、区)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优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为了保证报到率,录取期间报考我院的考生应确保通讯畅通,网上录取过程中,学院可能会对部分能够进行通讯联系的进档考生征求意见,放弃志愿者作退档处理,依次补录其他考生。
2.学院执行国家体检的有关规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3.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在此范围内,由学院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择优录取。
4.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收费标准及奖助办法:
1.收费:普通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为5000元/学年,中外联合办学专业学费17600元/学年。
2.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3000元/人/年;学院综合奖学金获奖比例达25%;同时为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金。国家级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2000元/人/年。学院还设有其他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毕业待遇:
修业期满,考试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其他说明:
1、“安徽国寿预备级专职讲师”订单班、吉祥人寿订单班等订单班学生报到后入班前需面试。
2、考生被录取后,可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自主选择专业一次。
3、新生持学院发放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如不能按时到学院报到,须向学院说明并办理请假手续.
招生咨询方式:
办学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中豹塘路196号 邮编:41011
电话:0731-82816999、82816975、82816972 传真:0731-82818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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