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招生区域内户籍学生实行以“三对口”为基础的划片招生,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并在我校招生服务区域内。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之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域内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相关材料
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到对口招生学校核实基础信息,并按学校要求办理入学报名登记手续。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4)实际入住凭证:近期缴费的水电气发票(以入户走访查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