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州小升初择校参考必备资料:吉安市安福县城关中学招生信息
吉州区2012年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意见
一、招生原则
1. 依法保证每一个适龄儿童及小学毕业生都有公办义务教育的学位,保障学龄儿童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2.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不组织与入学、升学有关的考试。根据招生学校办学规模划定相应的学区范围,学生按照家庭实际住址在学区范围入学、升学。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参加的素质教育质量测试,是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实行监控和评价的重要手段,与学生的升学无关。
3. 严格控制招生学校的招生数量和成班率。初中不得招收五年级学生,班额控制在50人/每班;小学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班额控制在45人/每班。
4. 分别以公办初中、小学为招生单位,全区划分成若干个学区,学区的范围依招生计划而定,在学区内就学即为就近入学。
5.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促进全区义务教育健康全面发展,均衡全区义务教育生源,确保我区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今年继续严格执行吉府办抄字[2011]18号文件要求,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生择校就读行为,任何公办学校都不得收取义务教育择校费。
二、招生对象
1. 凡年满6周岁(2006年9月1日以前出生)具有本区户籍的儿童均要按规定及时入小学就读。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经区教育局批准可在本区公办小学就读。
2. 具有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升入初中就读。非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应回原籍升学。回原籍升学确有困难需在我区升学的,经毕业学校报区教育局同意,可办理升学手续。
三、招生录取
(一)报名
1. 城区小学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20—23日,报名时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携带户口簿和父母亲房产证等到所属小学登记报名,如实填写《吉州区小学入学登记表》。郊区小学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30—31日。
2. 区内在校小学毕业生在本校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0—12日。在区外就读户口在吉州区要求回本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2012年8月5—15日到区考试中心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吉州区小学毕业生升学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1. 学生的升学和入学地址,按不利于学生择校的原则来认定。严格禁止通过弄虚作假的手段,达到择校进入热点学校的目的。新生入学后,各学校要严格审查学生入学资格,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报区教育局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 各小学要认真审查新生入学资格,不得擅自接收不符合年龄要求和学区范围的儿童入学。参与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的教师要熟悉本校学区范围,要收集保管好新生的户口簿及房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今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审查工作采取校际交叉进行。
3. 各小学要加强对小学毕业生的思想教育,指导家长如实填写《吉州区小学毕业生升学登记表》的相关内容。要认真核实家长的姓名、单位、户口地址及房产证地址等内容,并收集保管好学生的户口簿及房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和班主任要严格按《吉州区2012年初中招生地址审查认定办法》,认真核实学生的实际家庭住址。
4. 今年小学升初中的资格审查,以学校为主,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为充分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各学校要在公用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小学升初中的资格审查。区小学初中招生资格审查组将组织人员对学校和班主任核实的学生家庭住址进行复核。对于不认真核实学生家庭住址,甚至参与弄虚作假的教师,视情节轻重区教育局将对责任单位领导和教师个人给予严肃处理。
(三)素质教育质量测试
1.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
2. 小学六年级不组织与升学有关的考试。为全面衡量和监控各小学办学水平,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统一组织小学六年级进行素质教育质量测试(测试工作另行具体安排)。
(四)录取
1. 小学一年级新生,经审查符合新生入学资格的,于8月29日由招生学校公布名单。
2. 初中招生录取由招生录取组根据资格审查组核定的小学毕业生报名信息,按小学毕业生家庭实际住址就近录取到学区内初中。
3. 禾埠乡、白塘街道小学毕业生按毕业学校或村委会就近升入城区初中,长塘、兴桥、樟山、曲濑乡(镇)的小学毕业生升入本乡(镇)初中。
4.录取通知书由毕业学校发放。小学毕业生于8月20日到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五)相关规定
1. 外来人员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需要在我区城区就读的,经区教育局批准后,可就近安排在生源不足的学校就读。
2. 吉州区以外的农民工子女,凭户籍地农村户口、吉州区暂住证以及用工单位证明,可就近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学校就读。
3. 家庭住址在青原区,有吉州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以吉安大桥至火车站广场为界,北面录取到吉安八中,南面录取到吉安五中。
4. 外来客商及本区工商纳税大户子女入学或升学,可按区有关优惠政策执行。
(六)新生报到
1. 小学一年级新生于8月30—31日按招生学校公布的名单报到。
2. 初中一年级新生于8月30—31日持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
四、经费
吉州区义务教育招生,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各小学和初中按学生数和招生人数,在学校公用经费中承担相应的费用。
五、工作纪律
1. 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加强领导,严格管理,认真做好报名、家庭住址审核及新生报到等各项工作。对于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格执行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的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不负责,执行招生政策不力,违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只考虑自身利益不顾全大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
2. 加强学籍管理。初中学校不得接收未经考试中心录取的学生,小学不得招收未经区小学招生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同意的学生。学籍管理室不得给无录取通知书或未经区小学招生资格审查组同意的学生办理学籍手续。否则要按区教育局有关规定处理。
3. 招生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秉公办事,恪尽职守,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201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