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温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永嘉县瓯北镇千石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千石村
千石小学2013年秋季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以户籍为准,相对就近,免费免试入学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分期分批原则;
二、招生对象
2013年秋季招生对象为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具体包括:
(一)施教区适龄儿童。
本县适龄儿童户籍于2013年6月30日以前登记或迁入本校施教区内的。
(二)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规定需安排的适龄儿童。
1.烈士子女、驻永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2.华侨、华人、台胞子女,县委县政府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类人才的子女(具体对象见附件4),政策性移民子女及政府安置人员子女;
3.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永嘉新居民子女:
〔1〕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需户籍所在地政府开具学生无监护条件且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办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并已居住1年以上;
〔3〕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经县人力社保部门认可的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1年以上;
〔4〕在居住地有相对稳定的住所(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4.其他符合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规定的对象。
(三)确需在施教区外就读的适龄儿童。
1.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有其父母一方房产的;或父母一方户籍于2013年6月30日以前登记、迁入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的;或父母在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取得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父或母是法人代表且属企业股东)并实际从事生产经营到报名时间满一年的。
2.本县户籍,父母一方在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工作并在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到报名时间满1年的;或取得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并实际从事生产经营到报名时间满1年的;
3.其他确需在施教区外就读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
三、施教区范围
我校施教区范围:千石村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计划
我校2013年秋季计划招生5个班,班额人数为40人以内,共200名适龄儿童。
五、招生程序和办法
1.招生程序。按第一至第四批次顺序分批招生,额满为止。
第一批招生对象:
户籍在本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规定需安排的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永嘉新居民适龄儿童。
第二批招生对象:
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有其父母一方房产的;或父母一方户籍在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的(2013年6月30日以前前登记、迁入);或父母在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取得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父或母系企业法人代表且属企业股东)并实际从事生产经营到报名时间满1年的。
第三批招生对象:
本县户籍,父母一方在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工作并在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到报名时间连续满一年的;或父母一方在本校施教区内取得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并实际从事生产经营到报名时间满一年的。
第四批招生对象:
其他确需在施教区外就读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
2.招生办法
(1)先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若第一批就超招生学额,则对符合条件的永嘉新居民适龄儿童采用摇号方式招录,满额为止,多余对象由瓯北学区统筹安排。
(2)第二至第四批学生的招生录取办法:当上一批学生招生录取后有剩余学额,启动程序招收下一批学生。若报名学生少于学校剩余学额时,学校如数录取;报名学生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时,采用公开摇号方式招生,额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