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温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2014年温州市瓯海区娄桥第二小学招生信息
2014年温州市瓯海区娄桥第二小学招生简章
【招生范围】:娄桥街道玕东村、玕南村、玕西村。
【招生对象】: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间】:7月1-7日。
【招生办法】:
(一) 户籍在娄桥街道玕东村、玕西村、玕南村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单寸照片1张,到学校报名。(越期未报的由娄桥中心校统筹安排)
(二) 具备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单寸照片1张,到学校报名。
(三) 非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原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部分非瓯海区户籍外来适龄儿童,其父母在本施教区有自有住所,或在本施教范围内经商、创业、工作的,如确需在我校借读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如:原籍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居住证、营业执照、瓯海区房产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申请借读。学校在确保施教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空余实际,可适量招收,额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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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温州市瓯海区娄桥第二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120人,3个班。
二、招生范围:玕东村、玕南村、玕西村
三、招收对象
招生对象为2006年9月1日—200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招生对象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拥有瓯海区娄桥街道玕东村、玕南村、玕西村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 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的在瓯海区娄桥街道玕东村、玕南村、玕西村务工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1. 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需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开具学生无监护条件且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2.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瓯海区娄桥街道玕东村、玕南村、玕西村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
3.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由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一年以上;
4. 在居住地有相对稳定的住所(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5. 其父母持有经娄桥街道查验的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 除以上二类对象以外,确因特殊原因要求在我校借读的适龄儿童。
四、报名办法
(一) 户籍在娄桥街道玕东村、玕西村、玕南村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单寸照片1张,到学校报名。(越期未报的由娄桥中心校统筹安排)
(二) 具备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单寸照片1张,到学校报名。
(三) 非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原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部分非瓯海区户籍外来适龄儿童,其父母在本施教区有自有住所,或在本施教范围内经商、创业、工作的,如确需在我校借读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如:原籍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居住证、营业执照、瓯海区房产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申请借读。学校在确保施教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空余实际,可适量招收,额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