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温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温州市经开区海城第一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海城街道上涂村、埭头村、东溪村、屿门村、石坦村、邱宅新村
2013温州市经开区海城第一小学(上涂校区)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06年9月1日(含9月1日)之后200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006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需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缓入学证明的儿童。
海城一小施教区:户籍在海城街道上涂村、埭头村、东溪村、屿门村、石坦村、邱宅新村的适龄儿童。
招生对象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拥有海城一小施教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驻扎在开发区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开发区引进并服务于开发区区域的高级人才子女(由区文教体工作局统一安排)。
(三)父母拥有海城一小施教区常住户籍,是合法出国并具备有效证明材料的华侨、华人,其子女户籍随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海城一小施教区内并实际居住。
二、照顾对象
下列对象的子女可享受照顾安排:
(一)烈士,见义勇为者;
(二)省绿叶奖获得者、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专业人才;
(三)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的干部;
(四)对教育事业有较大贡献者:
1.区级及以上“三坛”和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
2.近三年获得区级及以上师德楷模、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等荣誉者;
3.当年区级及以上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五)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
三、报名办法
(一)2013年6月30日之前登记或迁入的海城一小施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产权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海城一小教务处报名。2013年6月30日之后登记或迁入海城一小施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持上述相关材料到区文教体工作局(招生办公室,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3号楼3122室,电话:86999798、85851611,下同)报名,经核查后作统筹安排。
(二)海城一小施教区对象报名需提供房产证报名的几种特殊情况处理:
(1)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学生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房产权人在一起,学生父母又确无其他住房的,可持上述房屋产权证报名。
(2)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学生户口从出生申报就与上述房产权人在一起,可持上述房屋产权证报名。
(3)房产证在抵押的,可将房产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抵押单位盖章后(复印件上记上经办人联系电话),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交学校,代替房产证报名;房屋产权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用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发票及房管局收件收据,代替房产证报名;民间契约及协议(公证)无效。
(4)房屋正被拆迁的,可用拆迁安置协议书代替协议书中的安置房房产证报名。
(5)营业房的产权证不能作为入学报名依据。
(三)照顾对象凭有效证件或凭证于7月1日至2日到区招办报名,文教体工作局将根据照顾对象的意愿和其子女入学方便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四、招生办法和程序
根据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实行分批招生办法。
按第一至第四批次顺序分批招收学生,额满为止。
1.先招收第一批(施教区对象)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优先招收户籍迁入时间较早的适龄儿童少年,未录取的由区文教体工作局统筹安排。
2.第二至第五批学生的录取办法:当上一批学生录取后有剩余学额,可启动程序招收下一批的学生。若报名学生少于学校剩余学额时,学校如数录取;报名学生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时,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招生,额满为止。
第一批(施教区对象):户籍在海城街道上涂村、埭头村、东溪村、屿门村、石坦村、邱宅新村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户籍在海城街道其他村的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户籍在本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房产权证的开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父母在海城街道范围内有房产权证或办企业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居住在海城街道内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第五批:居住在海城街道的新居民子女。
五、招生时间及人数
1、招生时间
第一批招生时间:6月29日——30日
第二批招生时间:7月3日
第三批招生时间:7月4日
(上午时间:8:00——11:00;下午2:00——5:00)
2、招生计划 班级:5个 人数:22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