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湖北初升高择校参考必备资料:湖北省长阳一中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面向全市
招生方式:指令生、三限生、特长生
长阳一中2013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学校2013年招生计划702人,其中正取生535人(统招生计划160人,分配生计划375人),飞翔生50人,择校生117人。择校生含体育特长生8人、艺术特长生8人(其中美术特长生4人,其余为音乐、舞蹈等特长生)。
二、录取办法
(一)正取生录取。
1、正取生按统招生和分配生两类录取。
(1)统招生凭志愿、依中考分数(含优录加分,下同)全县从高到低录取,学生入校后全部进入实验班。
(2)分配生计划数由县教育局确定并下达到各初中学校,分校凭志愿、依中考分数从高到低按计划择优录取。分配生录取时中考分数不得低于我校择校生(不含特长生)最低录取分数,各校空余计划从全县未正取考生中凭志愿、依中考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2、优录政策按市县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中考分数相同者先按审查合格的优录登记表进行优录,再看学生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若以上还不能甄别者根据学生档案情况由招生委员会成员集体票决录取。飞翔生、择校生录取优录政策同本条款。
(二)飞翔生录取。
1、学校“飞翔计划”招收本县50名农村户口、且初中三年均在农村乡镇学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正取生标准收费。“飞翔计划”指标由县教育局依据毕业生人数下达到相关农村初中学校。
2、符合飞翔生报名条件的初中毕业生,自愿向初中学校申请并填写《长阳一中“飞翔计划”报名登记表》,由县教育局组织资格审查,符合资格名单在录取之前以书面和网络的形式在初中学校、长阳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内容为学生姓名、学校、班级、本人及父母户籍、初中三年所在学校等)。
3、飞翔生录取时间为正取生录取之后、择校生录取之前。按公示无异意的名单凭志愿分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飞翔生最低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本校分配生线下10分。各校因志愿不足、分数不够而空余的计划,从全县公示名单中凭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择校生录取。
择校生按计划、凭志愿、依中考分数全县从高到低录取。特长生具体录取见《长阳一中2013年特长生录取方案》(附件)。
(四)不予录取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公民素养”在C等以下者;
2、身体有严重疾病,不能坚持高中正常学习者。
三、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和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正取生(指令生)学费500元/学期;择校生(含特长生)三年学费合计2.4万元,分学期缴费,4000元/学期。各类学生书本费300元/学期(据实核算)、住宿费160元/学期。
四、奖励助学
学校对优秀生实行奖励,对贫困生实行减免或资助。
(一)“九峰英才”奖学金。由教务处、年级组申报审核发放。
1、学校录取新生的中考成绩(不含优录加分)列全县前10名、11—20名者每人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
2、学校每年设置5万元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德、学习、表现等各方面优秀的学生。每学期发放一次,每次约200人。
3、学校对每年高考录取清华大学、北京大学者奖励2万元,获市高考状元奖励3万元,获省高考状元奖励5万元。本奖项不重复奖励,每位考生只能享受其最高一项奖励,最高限额为5万元。
(二)助学金。
学校“助学启智”办公室根据学生申请(可来校报名领取通知书时申请),由班主任、年级组、助学办等结合学生成绩、困难情况进行考察和审核,确定助学对象和助学金额(一般每年约1000—2000元),每年按《长阳一中助学金管理条例》审核助学对象。
学校2013年继续招收“阳光生”50人,阳光生原则上从统招生中按品学兼优、家庭贫困标准申报评定(具体见《长阳一中2013年“慈善阳光生”招生方案》)。助学办咨询电话:5333082,覃老师。
五、相关说明
(一)录取日程
1、根据县教育局安排的日程进行各类学生录取。具体录取日程和录取名单在长阳教育信息网和长阳一中网提前公布。
2、录取程序:来校查验名单—登记填表—缴纳费用—注册—领取《录取通知书》。
长阳一中2013年特长生招生简章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5月28日—6月25日,本人来校填表(电话报名亦可),联系电话:13469838781,5333003(杨老师)。
2、基本要求:品行良好,学习认真,身体健康。体育特长生男子身高不低于170cm,女子身高不低于160cm。色盲或色弱者不得报考美术特长生。考生须参加高中阶段各类体育、艺术比赛且高中毕业时报考相关体育、艺术专业。
二、专业测试
学校于2013年6月29(周六)日上午9时开始专业测试。报名考生带初中学校品行表现证明(校长签字、学校公章)由家长陪同准时参加测试,逾期视为自动弃权。标准见校内公告。
体育测试跑鞋自备。美术测试画板、纸张由学校统一提供,其他工具自备。艺术测试要表演器乐者乐器自备(钢琴除外)。
三、录取办法
学校招生委员会确定最低标准,品行择优并按下列顺序录取。1、专业测试成绩较高者;2、专业测试成绩相同,中考成绩较高者;3、票决录取。
四、优录办法
1、体育测试有一项达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者,直接予以录取。专业测试特别优秀者可适当降低中考成绩录取。
2、特别优秀的体育考生身高要求可适当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