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深圳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深圳市宝安区龙华文峰小学招生信息
2013深圳市宝安区龙华文峰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入学要求
1.就读小学一年级需满6周岁有学习能力行为;
2.报读学生需有户口、出生证(到校报名时需提供户口、出生证);
3.二至六年级新生报名需要原校方开出转学联系函或转学证明;
4. 就学联系函:学生户口所在地学校开出的转学联系函。如学生原来在深圳市所属辖区内就读的亦需原校方开出转学联系函。待我校接收后,家长再向原校申请学籍调动。
三、关于学生申请学费减免事项(即5+1证件,以下简称双免)
说明:如家长无意申请双免的可按以上“入学要求”到本校面试读;
申请条件及需提供材料如下:
(一)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双免”需提供材料
1.户籍材料:学生的深圳户籍身份证或户口本。(学校审原件,收复印件)
2.住房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或租房合同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证明等材料。(学校审原件,收复印件。其他类住房证明材料收原件)
(二)暂住户籍学生申请“两免”需提供材料
1.户籍材料:适龄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深居住证。(学校审原件,收复印件)
2.住房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或租房合同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证明等。(房产证学校审原件,收复印件,其他类住房证明材料收原件。)
3.社保或营业执照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社保站打印社保缴费清单,并盖章,复印社保卡),或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学校审原件,收复印件)
4.计生材料: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学校审原件,收原件)
5.就学联系函:需要向学生户口所在地公立学校开出的转学联系函。
注:集体宿舍居住的需提交公司、工厂居住证明及劳动合同原件(学校审原件,收原件,待双免申请结果公布后发还原件留复印件。)
如家长提供的所有证件内有假证,最终责任由家长自行负责。
家长递交材料时间定于每年8月20日-8月30日,学校初审双免材料时间是每年的8月20日-9月10日,收取的材料内如含有原件,待双免申请结果公布后发还原件,收取所有材料的复印件需在校方留档,不予归还。
请家长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如有不明之处可再致电到本校咨询。
四、联系方式
学校各部门联系电话:
办公室
27991222
18718513302
周主任
教学处
27981666
13537509512
施主任
校车线路处
27981522
15118018360
储主任
学校邮箱:glwfxx@163.com
学校网址:http://glwfxx.baoan.edu.cn
联系地址: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田寮新村工业区1号
乘车方式:可乘坐以下公交车(794、321、M354、M359、M287、M337、M226、莞深1号、莞深2号等)到观澜工商管理所下车,从巴兰塔酒店上行100米右转即到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