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州幼升小、小升初、初升高择校参考必备资料:2015年黄冈中学广州学校招生信息
2015年黄冈中学广州学校招生简章
一、招生年级:
实验小学:一至六年级,六年级直升初一班。小班教学(每班30人左右)。
初中部:初一年级。小班制教学,每班40人左右。
高中部:高一年级。小班制教学,每班40人左右。
国际部:高一年级。小班制教学,每班25人左右。
二、报名和素质评估安排:
1、报名时间:即日起(节假日照常报名)。
2、报名方式:(1)电话报名;(2)网站报名;(3)学校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3、入学素质评估方式:
(1)小学一年级考生和家长一起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综合素质评估,小学其他年级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综合素质评估;
(2)初中一年级、初中二年级、高中二年级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综合素质评估;
(3)高中一年级和高一国际课程班:①符合参加广州市统一中考条件的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我校为第一批录取学校,代码14111),参加广州市统一招考;②不符合参加广州市统一中考条件的考生,凭当地当年中考成绩单报名,参加我校单独命题的测试。
4、入学素质评估时间:
(1)小学一年级考生和家长一起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综合素质评估,小学其他年级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综合素质评估;
(2)初中一年级、初中二年级、高中二年级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综合素质评估;
(3)高中一年级和高一国际课程班:①符合参加广州市统一中考条件的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我校为第一批录取学校,代码14111),参加广州市统一招考;②不符合参加广州市统一中考条件的考生,凭当地当年中考成绩单报名,参加我校单独命题的测试。
我校将提前通知。
5、加分和优惠规定:
(1)黄冈实验小学六年级直升班学生可直升我校初一;
(2)黄冈实验小学各年级(非直升班)学生小学毕业时,参加我校小升初综合素质评估可获加20分;
(3)广州花都户籍或具有花都学籍连续三年以上的学生参加我校小升初综合素质评估可获加5分。
(4)近两年内获得广州市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参加我校小升初综合素质评估可获加10分。
上述各项如有重复,以最高加分项目进行加分。
6、领取素质评估证:
学校将在广州市花都区、广州市区、佛山等地发放准考证及设立素质评估地点。其中:报考小升初考生可就近领取素质评估证和参加评估,报考小学的考生家长直接到学校领取素质评估证。具体时间和地点我校将提前通知。
领取素质评估证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交正面半身小一寸彩色近照2张
(2)花都户籍的考生请交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具有花都学籍连续三年以上考生请提供学籍证明并盖章;
(4)两年内获得广州市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考生请提供奖状原件。
三、收费标准:
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含学杂费和住宿费)。
校服费、餐费、校车费按实际收取。
四、奖励措施:(以下奖励仅适用于学籍三年保留在我校学生)
(一)高中部奖励:
1、广州市外(广东省内地级市)中考前五名的学生就读我校,高中三年享受公办生收费待遇(奖励学费10.5万元)。
2、参加广州市中考成绩在740分(含740分)以上的学生,高中三年享受公办生收费待遇(奖励学费10.5万元)
3、参加广州市中考成绩在725分(含725分)以上的学生,入学当年享受公办生收费待遇(奖励学费3.5万元);
4、中考成绩在710分(含710分)以上的学生,入学当年奖励人民币1.75万元。
以上奖励政策对我校初三学生优惠10分。
5、高二学年奖励:按高一两个学期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试前3名的学生,当年享受公办生收费待遇(即当年奖励学费3.5万元);第4-6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1.75万元;第7-10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1万元;第11-15 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0.5万元。
6、高三学年奖励:按高二两个学期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试前3名的学生,当年享受公办生收费待遇(即当年奖励学费3.5万元);第4-6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1.75万元;第7-10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1万元;第11-15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0.5万元。
7、高考奖励政策另行规定,其中考上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的学生,一次性奖励5万元,考上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大、南开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大、香港科大一次性奖励1万。
8、国际部学生考上哈佛大学、麻省理工、斯坦福、牛津,一次性奖励5万元;考上世界排名前30名大学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
以上奖励如有重复,不重复累计,以最高奖励为准。
(二)初中部奖励:
1、2015年9月入学的小升初学生,入学评估前10名的学生,当年享受公办生收费待遇(即学校当年奖励3.5万元);第11-20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1.75万元;第21-40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1万元,第41-60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5000元;
2、初二学年奖励:分别按初一学年两个学期末综合测试前10名的学生,当年享受公办生收费待遇(即学校当年奖励3.5万元);第11-20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1.75万元;第21-40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1万元;第41-60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5000元;
3、初三学年奖励:分别按初二学年两个学期末综合测试前10名的学生,当年享受公办生收费待遇(即学校当年奖励3.5万元);第11-20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1.75万元;第21-40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1万元;第41-60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5000元。
学校网址:www.hgzxgz.net(中学部)、www.hgxxgz.net(实验小学);
招生电话:中学部:020-36979999/36979888;实验小学:020-37711888/37711999;
学校地址:中学部:广州市花都区雅瑶东路与镜湖大道交界处(机场高速花都出口约3分钟车程)
实验小学: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三东村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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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中学广州学校2013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年级:
小学部:一年级A班(五岁学童入学)、一年级B班(六岁学童入学)、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
六年级、六年级直升初一班。
初中部:初一年级、初二年级。
高中部:高一年级。
国际部:高一年级。
二、报名和检测安排:
1、报名时间:即日起(节假日照常报名)。
2、报名方式:(1)电话报名;(2)网站报名;(3)学校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3、入学素质检测方式:
(1)小学一年级考生和家长一起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小学其他年级考生参加我校单独命题的素质检测。
(2)初中一年级、初中二年级、高中二年级考生参加我校单独命题的素质检测。
(3)高中一年级和国际部高一:①符合参加广州市统一中考条件的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我校为第一批录取学校,代码14111),参加广州市统一招考;②不符合参加广州市统一中考条件的考生,凭当地当年中考成绩单报名,参加我校单独命题的检测。
4、入学素质检测时间:我校将提前通知
5、加分规定:
(1)小学部六年级直升班学生可直升初一;
(2)小学部毕业学生(非直升班)参加我校小升初素质测试可获加20分;
(3)广州花都户籍或具有花都学籍连续三年以上的学生参加我校小升初考试可获加5分;
(4)两年内获得广州市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参加我校小升初考试可获加10分。
6、领取素质检测证:
学校将在广州市花都区、广州市区、佛山、东莞等地发放准考证及设立检测地点,报考小升初考生可就近领取准考证和参加检测;报考小学的考生家长直接到学校领取检测证,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测试或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我校将提前通知。领取检测证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交正面半身小一寸彩色近照2张;
(2)报读小学的考生请交原就读学校学生手册(或成绩单);报读初一年级的考生请交小学六年级学生手册复印件,并请备原件查验;
(3)花都户籍的考生请交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4)具有花都学籍连续三年以上考生请提供学籍证明并盖章;
(5)两年内获得广州市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考生请提供奖状原件。
三、收费标准
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小学学费1.4万/学期,如需寄宿则交住宿费3000元/学期。
初中、高中学费为1.75万/学期;国际部学费4.3万/学期;中学部全部寄宿,住宿费3000元/学期。
校服费、餐费、校车费按实际收取。
四、奖励措施
(一)高中部奖励:
1. 广东省地级市中考前五名的学生就读我校,享受公办生收费待遇,当年享受公办生收费待遇,即奖励学费3.5万元。
2..参加广州市中考,成绩在720分(含720分)以上的学生,当年享受公办生收费待遇,即奖励学费3.5万元;
3.中考成绩在700分以上的学生,当年奖励人民币1.75万元。
4.高二学年奖励按高一两个学期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试前3名的学生,当年享受公办生收费待遇,即当年奖励学费3.5万元;第4-6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1.75万元;第7-10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1万元。
5.高三学年奖励按高二两个学期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试前3名的学生,当年享受公办生收费待遇,即当年奖励学费3.5万元;第4-6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1.75万元;第7-10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1万元。
6.高考奖励政策另行规定,其中考上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的学生,一次性奖励5万元,考上复旦大学、上海交大、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一次性奖励1万元。
7.PGA班学生考上哈佛大学、麻省理工,一次性奖励5万元;考上世界大学排名前30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
(二)初中部奖励:
1.2013年9月入学的小升初学生,入学测试前10名的学生,当年享受公办生收费待遇(即学校当年奖励3.5万元);第11-20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1.75万元;第21-40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1万元,第41-60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5000元。
2.初二学年奖励:分别按初一学年两个学期末综合测试前10名的学生,当年享受公办生收费待遇(即学校当年奖励3.5万元);第11-20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1.75万元;第21-40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1万元;第41-60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5000元。
3.初三学年奖励:分别按初二学年两个学期末综合测试前10名的学生,当年享受公办生收费待遇(即学校当年奖励3.5万元);第11-20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1.75万元;第21-40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1万元;第41-60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三)小学部奖励:
2013年入学的各年级学生享受每年3000元奖学金直至小学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