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唐山市小升初择校参考必备资料,唐山市滦县第三中学招生信息
关于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及核实小学各年级学籍的通知
各初中、小学:
2012——2013学年度即将结束,为做好初中毕业和新学年小学、初中的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强化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积极稳妥地推进招生制度和招生办法改革,使招生工作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新课程改革的实施,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入学划片原则
1、今年我县继续实行小学、初中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招生政策。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片内学生,要确保本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有相对应的服务学校。
2、认定学生服务区片学校,应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原则,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户主。
3、各校要高度重视进城农民工子女的入学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民工子女入学无障碍工作的要求以及市教育局《关于农民工子女就读无障碍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主动协调公安、工商等部门,做好调查摸底,切实保障进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招生工作
1、片内生的认定及入学
片内生的认定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①适龄儿童(学生)本人的常住户口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及合法固定住址一致,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户主。如不一致,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和合法固定住址作为确定片内生的依据。
②适龄儿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固定住所,以户口为确定片内学校的依据。
③新购住房迁入新居的,虽然人已入住,但因客观原因造成户籍不能迁移的,可以以新居住地为准(需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收据、相关部门提供的不能迁移户口的证明、所在居委会开具的入住证明等材料)。
④因原居住地小区拆迁改造,而在外租房居住及投亲靠友的,凭拆迁部门证明,可在实际居住地划片入学(需提供动迁证明、户口薄、现居住地居委会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
⑤其他户口情况特殊者,由学生本人提供相关证明,由县局审查核实,核实后确定片内学校,认定为片内生。要保证每一个学生都有相应的片内学校。
2、农民工子女的入学
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监护人要有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二是有合法固定住所证明;三是有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明。持上述证明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手续。
五、小学毕业准备及学籍核实
1、截止到6月1日,停止办理六年级学生的转、休、复学手续。对户口迁出却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特殊学生,学校可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出证明,否则,按流失对待。6月3日起县局将对全县小学各年级学生学籍进行核实。
2、按局提供表样(表样附后)统一用A4纸打印《小学毕业生花名册》和《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要求如下:
①《小学毕业生花名册》填写一式两份,花名册填写要与学期初各校上交县局的在校生花名册顺序一致,学生姓名、户口所在地、家庭详细地址、监护人姓名四栏必须严格按户口本填写,总成绩一栏按学生综合素质表现以等级制形式记入。
②《小学毕业生登记表》须粘贴学生近期半身正面免冠一寸相片,毕业学校要按要求填全应填项目,考生成绩以等级制形式记入《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③按要求填写其他学籍核实表格。
3、所带材料
①学校公章,各年级转、休、复学及借读手续
②《小学毕业生花名册》一式两份和《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两表顺序要一致,并加盖公章)
③按要求填好的其他表格,统一用A4纸打印
三、初中招生安排
1、各小学:
7月8日放假前将本校小学毕业生的户口本、学籍表及其它相关证件交到片内初中待查。
2、各初中:
①县直初中于7月10日到教育股领取片内小学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和《小学毕业生花名册》,确定待验人数。
7月11日—13日组织相关人员审查小学毕业生的相关证件,凡户口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写明情况并附户口本复印件,于7月16日前退回到教育股调剂。符合要求的留下《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学籍表》等加盖学校章,录取。
县直初中将审验合格的户口本暂时留校保存,以备教育股审验,具体审验时间另行通知。
②农村初中于7月17、18日到教育股领取片内小学的《小学毕业生花名册》和《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确定待验人数。
7月23日—25日各初中审查小学毕业生相关证件,要严格按《小学毕业生花名册》录取,不得私自补录《小学毕业生花名册》以外的学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补录的必须经教育局批准。凡户口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写明情况并附户口本复印件,于7月29—8月2日将档案退回教育股调剂,符合要求的留下《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学籍表》等加盖学校章,录取。
③8月5—9日带U盘(或上传邮箱Lxxueji@126.com)到教育股注册学籍,并带《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到局审核盖章,同时打印一式两份新生录取花名册报教育股(统一用A4纸打印)。
要求各初中严格审核户口本,电子学籍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父母姓名必须与户口本上一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上名字与户口本不一致的录取时带户口本复印件说明并在登记表上注清曾用名;电子学籍顺序与《小学毕业生花名册》一致,填写要认真、完整,内容要齐全、规范、准确,以后不再变动,其中父亲、母亲姓名必须填全。
④8月14日前将《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到每个新生及家长手中。8月24日前组织初一新生报到,8月27日—31日组织人员对仍未报到者进行家访,9月1日开学上课,9月4日前将未报到人员详细情况报教育股。
初中毕业
1、中考六科(不含体育和理、化、生实验)总分达不到满分30%者发九年义务教育证书注“肄业”字样。
2、借读生由原校核发毕业证,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流失生参加中考按社会青年对待,不发毕业证书。
3、各校在领取《小学毕业生花名册》的同时领取空白初中毕业证书和《初中毕业生花名册》表样(要求初中毕业生花名册按学籍号顺序填写,在本校参加中考报名的注前面,借读生附后),填好学籍号、证书编号(2013+学校代码两位+学生代码0001开始)、加盖学校及校长公章后于8月6日——14日前到局办理证书验印手续。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注册录取、验印同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