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12年我院面向全国16个省市(包括湖南在内)招生,并按照教 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各省招办,向社会公布,分专业具体计划见各省考试院《招生与考试》公布信息;在招生录取过程中, 经院领导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录取原则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办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2.按各省教育考试院对填报我院志愿考生的抛档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 招收男、女生招生比例:刑事执行、司法警务、刑事侦查技术7:3;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戒毒康复专业为6:4;其它专业不限。
5.报读我院刑事执行、司法警务、刑事侦查技术等专业的学生,要求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6cm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