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东佛山初升高择校参考必备资料: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江一中招生信息
一、招生范围:
①东约村委会、南约村委会、西约村委会、北约村委会、东二村委会村民子女以及房地产商和个人购买本村土地兴建的商品房(住宅)居民子女;
②军桥河、桂城敬老院门口水沟以东、军桥河以北的居民子女(已在颐景园、万科金色家园、万科金御华府、怡翠馨园购房入户的居民子女除外);已在江南名居购房入户的商品房居民子女;
③桂园派出所(已改为桂城街派出所)户籍居民子女;
④佛山市禅城区普君派出所下辖南桂居委、桂园居委和佛平居委户籍且父母一方在南海区或桂城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干部职工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方在南海区、桂城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的干部职工子女。
⑤原属桂园居委、南桂居委的桂城户籍居民,因2006年7月1日后佛山区域调整转为禅城区户籍的居民子女。
二、招生对象
1、具有桂城正式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佛山市禅城区普君派出所下辖南桂居委、桂园居委和佛平居委户籍且父母一方在南海区或桂城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干部职工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方在南海区、桂城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的干部职工子女。
3、原属桂园居委、南桂居委的桂城户籍居民,因2006年7月1日后佛山区域调整转为禅城区户籍的居民子女。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具有桂城正式户籍,现在桂城内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于2009年6月17日前由现就读的小学组织集体报名。
2、具有桂城正式户籍在桂城以外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于2009年6月4、5日带户籍簿、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学生手册到桂城中心小学或平洲中心小学教导处办理报名手续。
3、佛山市禅城区普君派出所下辖南桂居委、桂园居委和佛平居委户籍且父母一方在南海区或桂城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干部职工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方在南海区、桂城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的干部职工子女在桂城内小学就读的,于2009年6月17日前带户籍簿和家长单位证明到现就读的小学报名;在桂城以外小学就读的,于2009年6月4、5日带户籍簿、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学生手册及家长单位证明到桂城中心小学教导处办理报名手续。
4、原属桂园居委、南桂居委的桂城户籍居民,因2006年7月1日后佛山区域调整转为禅城区户籍的居民,其子女如需到桂城就读初中,可于2009年6月17日前由家长写申请附上现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到原户口所属居委加意见,然后到现就读小学办理升中报名手续。
四、其他
1、桂城正式户籍其他年级要求转入桂城就读的学生,根据今年招生范围,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到相应学校就读。
2、属桂江一中、桂江二中招生的小学毕业生,学生报名后,由桂城教育组采取电脑派位的办法,分派给桂江一中、桂江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