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上海市嘉定南翔镇民办桃苑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对象:农民工子女
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1.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应在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自主招生,依照《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自主招生办法。
2.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须经区教育局核准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并实施。有寄宿条件的学校经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委备案后,方可跨区县招生。
3.本区民办初中、小学采用网上报名办法,5月初开通学校网站招生报名专栏接受学生报名。民办初中学校面谈时间为5月11日、12日;民办小学面谈时间为5月18日、19日。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面谈程序应符合规范,面谈内容不应涉及学科文化知识。
4.民办学校录取学生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考试和测试。民办小学招生,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200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儿童。民办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5.民办初中学校于5月26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民办小学于6月9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录取结果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