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中考择校参考必备资料,天津市第四十七中学招生信息
2013年天津市第四十七中学招收具有天津蓝印(红印)户口的外省市学生的招生规定
一、报名条件
具有2012年9月30日以前的天津市北辰区蓝印户口,同时具有外省市普通高中的学籍,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可随时到我校教务处报名,也可先用电话报名登记或Email:tj47jw@126.com(格式:姓名+电话)报名。考试前需交纳2张1寸近期照片。
二、考试安排
我校将于2013年7月进行招生考试,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在四十七中学就读,不合格的不予接收。
考试科目为数学(120分)、外语(10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范围:2013年天津市中考考试要求。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转学须知
经考试通过的,学生家长须提供①蓝印户口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城市建设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外省市高中学籍校开具的转学证明(固定格式或打印);④外省市主管教育局开具的转学证明(固定格式或打印)。
四、政策规定
根据本市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同意转入天津市第四十七中学的学生需按规定交纳学费(另行通知)。
家长需保证户口是通过正常渠道获得,愿接受市、区教育职能部门核查。如因户口问题(非法获得)不能办理转学关系,或不能参加天津市高考,与天津市第四十七中学没有任何责任,一切后果由考生和家长承担。
五、相关要求
①蓝印(或红印)户口转入学生必须是同年级转入;②转入学生必须在转入校就读,不得空挂学籍,违反者一律取消学籍;③蓝印户口学生不得转学、休学、留级;④接收(红印)户口学生转入,实行属地管理,非本区户口考生不予接收。
转入我校的学生必须在我校就读,并服从学校的管理,对违反学校纪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的,学校将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开除学籍。
六、咨询电话:022-26918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