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青岛小升初择校参考必备:青岛第五十六中学招生信息
青岛市第五十六中学学区及往年招生政策
一、本地生源招生范围及规定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青教通字〔2011〕18号
四方区北片九所小学(宜阳路小学、四流南路第一小学、淮阳路小学、郑州路小学、郑州路第二小学、开平路小学、长沙路小学、洛阳路第一小学、洛阳路第二小学)的在籍学生均可报名,进行电脑派位,小学毕业生在区片内相对就近升入初中。
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的相关政策规定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青教通字〔2007〕87号“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普通教育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父母至少一方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我市务工一年以上;
(二)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暂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三)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申请入学,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父母一方在青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二)父母一方在青暂住证;(原件、复印件)
(三)父母一方在青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复印件)
(四)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五)原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原学校学籍档案或复印件;(原件、复印件)
(六)初一入学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一)申请:学生父母填写《青岛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读申请表》,并持有关材料向居住地就近学校提出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报名、统一安排)。
符合入学条件但没有联系到接收学校的,可持有关材料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审查:接收报名的学校审查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是否符合入学条件,符合条件的,经学校签章同意后,到接收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借读手续。直接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符合条件的,一般在其居住地4公里范围内安排就读学校。
(三)入学: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持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青岛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读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接收学校报到、入学。
三、往年招生计划
招收学生数量: 300 招收班级数量:8
四、入学报名地点: 小学毕业生所在学校
五、所需提交材料:
1.公办学校:四方区初中入学报名单
2. 外地回青小学毕业生报名:持小学毕业证书及户籍证明或报名单
3.其他:“青岛市市内四区初中招生报名单”和《四方区小学生素质发展指导手册》
六、报名流程:
1.公办学校:
小学毕业生在毕业学校填写《四方区初中入学报名单》;各小学将小学毕业生志愿录入“青岛市市内四区小学升初中联网报名系统”;进行电脑派位;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看招生录取榜,并领取入学通知单;持入学通知单到就读学校报到。
2.初中学校特长班、特长生:
学生持“青岛市市内四区初中招生报名单”到相关初中学校报名;特长生加试;初中学校公示拟录取特长生名单;报批。
3.外地回青小学毕业生报名:
开学前两周内到户籍所在区教体局申请初中入学。若需参与改制、民办初中学校派位录取,需于5月23日—5月30日向户籍所在区教体局提出申请,由区教体局审核同意后,通过小学升初中联网报名系统提供报名单,持户口簿和报名单到相关学校报名。
2012年青岛市第五十六中学小升初特长生招生政策
一、招生名额
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每班2人。
二、报名资格
1.在小学阶段学业水平良好,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体育、艺术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毕业生。
2.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学生体育竞赛,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国家前十六名、省、市前八名,区(市)前三名的毕业生。
3.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学生艺术类竞赛或艺术类考级,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国家级优秀奖、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区(市)级一等奖以上,或达到六级水平以上的毕业生。
三、招生专业及报名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计划招收足球、田径、女子排球、器乐、舞蹈、美术、书法专业特长生。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5-6日(周六—周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报名地点:青岛第五十六中教学楼大厅内。
3.报名需带材料:
(1)持加盖教体局公章的《青岛市普通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推荐表》与加盖教体局公章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加盖学校公章的“青岛市市内四区初中招生报名单”。
(2)五年级、六年级《四方区小学生素质评价手册》及在校期间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3)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四、专业测试
(一)分专业成立特长生测试小组。每小组由一名干部任组长,3名专业老师组成。
(二)测试时间:2012年5月12-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三)成绩确定:
1.测试小组老师根据学生所报专业及项目进行测试打分,满分为100分。
2.获奖加分:
获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加分10分,区级加8分,校级加5分;体育类比赛市级及以上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7分,第三名6分,区第一名加7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4分,依此类推;参加有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艺术类术比赛和学科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7分,省级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5分,市级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3分,区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1分;同类别加分只取最高分,不累计,不同类别加分可累计。
(五)成绩公示:2012年5月14—15日在学校公告栏中公示所有参加测试成绩、特长名次排序结果及拟录取的学生名单。
五、录取
(一)根据审查情况,专业测试成绩、获奖加分等,按照申报项目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二)拟录取的学生一经教体局审核、批准后,即为我校普通班特长生。
(三)被录取的特长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电脑派位或整体调拨以及民办学校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