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2014年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中心小学招生信息
2014年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中心小学招生简章
招生范围:具有石楼居委户籍和石一、石二村、胜洲村和裕丰村户籍的村民子女。
【招生对象】:
年龄为六周岁(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的学龄儿童。
【报名时间】:
2014年3月29、30日两天。上午8:00时~11:00时,下午2:30时~5: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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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范围:具有石楼居委户籍和石一、石二村、胜洲村和裕丰村户籍的村民子女
招生方式:片区招生、择校
2011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中心小学招生简章
一、 义务教育阶段内招生要点
(一)小学实行通知入学与报名入学相结合。凡年满六周岁(即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必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各校要及时公布报名办法,通知家长(监护人)送子女(被监护人)入学。全镇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统一在6月4日至5日,各校于5月10日前张榜公布新生招生方案及报名时间。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位分配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凡具有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交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及其验证证明(“验证证明”请监护人携带《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到石楼医院防疫科免费验证开具)、计生证件(详见番计生【2009】8号文《关于规范子女在番禺区入学入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到户口所在地的小学申请,对符合条件者,学校给予安排入读。学校在为新生注册时,要对《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及其验证证明、计生证件进行检验,并由学校回收验证证明、户口簿复印件、计生证件复印件,作为学校学生档案资料保存。未办理验证证明的新生一定要办理后学校才能给予注册。
(三)残疾儿童要根据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安排随班就读或送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石楼教育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由石楼教育指导中心审批并报番禺区教育局普职教科备案。延缓入学期满,应该立即入学。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校招生范围内具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四)小学招生范围。石楼中心小学的招生范围是具有石楼居委户籍(除以下特别说明外)和石一、石二村、胜洲村和裕丰村户籍的村民子女;莲花山小学的招生范围是具有莲花山居委户籍、群星、东星、明星、卫星四个渔民村户籍的村民子女和保利公馆、映蝶蓝湾、莲花湾畔、鑫龙世家小区的户籍子女;何澄溪小学的招生范围是具有官桥村和岳溪村户籍的村民子女;南派小学的招生范围是具有南派村户籍的村民子女和亚运城房地产产权所有者子女(亚运城小学办学后亚运城房地产产权拥有者子女可转回亚运城小学入读);其它各小学的招生范围是具有该小学所在行政村户籍的村民子女。
中学招生范围。石楼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按照石楼镇教育指导中心划定的学区对口升入初中,全镇共划分为5个学区。石楼中学学区:包括赤岗、赤山东、大岭、岳溪、官桥5个村行政区域和亚运城小区产权所有者子女;石楼第二中学学区:包括茭东、茭西、胜洲、清流、南派、裕丰6个村行政区域和保利公馆、映蝶蓝湾、莲花湾畔、鑫龙世家小区的户籍子女;石楼莲花山中学学区:包括莲花山居委和联围、群星、东星、明星、卫星5个村行政区域;石楼海鸥中学学区:包括海心、沙北、江鸥、沙南4个村行政区域;平衡学区:包括石楼居委和石一、石二村行政区域。此平衡学区是为了均衡石楼中学和石楼二中的学生生源数量和素质,并按照1:1比例分配到两间中学。为了保证各学区学校招生班额的合理与稳定并能按计划招生,划定了的招生范围,原则上不作个别生源的调整。但是如果由于班额人数等问题由石楼教育指导中心进行个别跨学区调整入学的学生,则这部分学生应看作本学区学生对待。
各中学招收初中学生范围包括:具有本学区户籍和部分平衡学区学籍的学生和石楼教育指导中心分配到学校的、原来在石楼该学区读小学的借读生。
小学毕业生毕业后,无论原来在哪所小学毕业,统一按户籍回原学区初中就读。
(五)各校初中招生名单由石楼教育指导中心审核后发至各校并公示,各中学不能擅自招收其它学区户籍学生和在其它学区就读的非石楼户籍学生。各校要严格控制班额,班额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50人,小学原则上不能超过46人,因特殊情况确需要超出规定班额的学校,书面向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后指导中心于9月20日前呈报区教育局普职教科审核,审核后才能执行。如若有特殊情况要求到其它学区就读的学生,必须经石楼教育指导中心审核并呈报镇政府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审批后方可入读。如无学位,学生则回原学区中学就读。严禁先入学后申请甚至不申请方式,如有发现,石楼教育指导中心不承认此学生学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校长承担,并进行行政处分,并于当年度不能评先、评优、奖励、晋升。
(六)学校不准招收择校生和挂读生。石楼教育指导中心应努力缩小校际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入学(升学)的机会和尽可能平等的受教育条件,从而逐步消除家长对择校的需求。
(七)各小学要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内起始年级生源的调查摸底工作,核实各校的招生人数,安排足够的学位,确保适龄儿童入学。各幼儿园配合做好工作,不能招收满6周岁适龄儿童入幼儿园就读。义务教育阶段不准招收择校生和挂读生,因居住地的变换等原因确需到镇内其它学区的学校就读,必须按照镇内异动方法进行纸介申请,指导中心审批后方能入读,绝对不能入读后才审批。
(八)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就近入学是指相对的就近入学,学生户籍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
(九)各村(居)委、各学校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以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小学毕业生升学率100%,残疾儿童入学率96%以上。
(十)要加强对借读生的管理。正确区分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政策性借读生要按规定照顾收费,其收费标准与正常生一样。各校不得随意扩大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范围和条件。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监护人请带相关证件到石楼教育指导中心审核和公示(具体条件见附件1),并由指导中心统一安排就读。
(十一)对于非石楼户籍的适龄儿童,在原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儿童少年,应引导其回原户籍所在地就读;在原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应由其家长(或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向接收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指导中心审批后在有足够学位的学校中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学位。
(十二)为了加强学籍管理,相关学校需建立并完善小学移交和初中接收的学生档案,真正做到“无缝对接”,保证每一个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习。各小学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好《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名册》电子文档报送到教育指导中心初审,再由指导中心报送区教育局普职教科审核(《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名册》模板另发)。我镇户籍小学毕业生如需到外镇就读中学的,必需经石楼指导中心审核批准后才能就读,否则区镇教育部门不承认该生学籍。
(十三)具有本镇户籍,但在本镇户籍地段外学校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回到我镇初中学校就读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在7月3日前带户口薄和学生资料(学籍号和毕业测试成绩证明等)到石楼教育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者,由石楼教育指导中心按相应学区安排升学,学校必须无条件接收本地户籍学生就读。
(十四)严禁在小学附设学前班,未经批准违规附设的追究校长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五)学校以班为单位审核好毕业班学生的户籍并登记在案,行政领导必须进行再审核,保证无误后依时上交指导中心,再由指导中心按户籍安排入对口初中。
(十六)积极推进房地产小区业主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凡小区内配套有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其业主子女按地段生资格安排入读该住宅小区的配套学校。小区内没有配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如果业主子女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按地段生安排入读附近的公办学校;如果其业主子女户籍不属于该住宅小区的,则需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按番禺区人民政府《印发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番禺区接受义务交易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办理;如果住宅小区房地产开发商与我镇政府签订了协议的,按协议的规定安排其业主子女学位。
(十七)中小学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编班管理。义务教育实行常态编班,学校不得设重点班、实验班等,不得按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分班。
(十八)存在择校生情况的学校,今年务必控制在10%以内,并逐年递减,且于2012年完全取消择校生。
(十九)积分入学政策。根据我区《印发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番禺区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番府〔2010〕110号,简称《暂行办法》)请各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于5月7日至15日到我镇相关学校进行咨询,学校将指导有关申请积分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