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兰州小升初择校参考必备资料:兰州市第二十七中学招生信息
兰州市城关区2013年初中招生工作安排意见
兰州市城关区2013年初中招生工作安排意见
依据兰州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兰州市2013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兰教发〔2013〕59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3年兰州市城关地区初中招生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领导
城关区2013年初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市区联合招办组织实施。
二、升学条件
凡本区2013届小学毕业生和户口在本地区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均可免试升入初中。
三、招生办法
1.2013年初中招生工作继续坚持“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的原则组织招生。
2.小学在籍毕业生以2012年9月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名单为准。
3.符合下列几种情况的小学毕业生,其升学由市区联合招办按照对口划拨方案统一调配:
①2012年9月以后转入城关区的小学毕业生;②不能对口划拨的民办小学毕业生;③事业单位办小学参加地方升学的小学毕业生;④在外地(外县区)就读需回户籍所在辖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⑤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不包括在辖区各小学就读的流动人口子女)。
其中第④⑤类学生须在2013年6月12-13日持居住证、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或经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毕业证明)等证件,到城关区教育局教育科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持户口簿、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小学毕业证(或经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毕业证明)。
4.各事业单位所办中学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确保本系统、本单位职工子女免试入学。在此基础上,可在学校所在区域内面向社会量力招生,但不得考试或变相考试招生,也不得以社会办学机构或团体组织的竞赛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
事业单位所办中学的预录时间为2013年5月25日—6月2日,并于6月13日前将拟录取学生名单报市区联合招办审批。已被事业单位所办中学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统一划拨分配。
5.民办中学坚持免试入学、信息公开、行政审核、程序规范的原则组织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法择优选拔新生,也不得以社会办学机构或团体组织的竞赛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
民办中学的预录时间为5月25日—6月2日,并于6月13日前将拟录取学生名单报市区联合招办审批。已被民办中学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统一划拨分配。
6.部分学校提前招生。
兰州民族中学继续在城关黄河南地区提前招收少数民族学生,金城关回民中学继续在城关黄河北地区提前招收少数民族学生;西北音乐学校、兰州艺术学校继续在城关区范围内提前招生;兰州六中和101中学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提前招收体育类特长生;兰州市外国语学校在城关区范围提前招收德语、法语各1个班,共50人;兰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继续在城关区范围提前招收德语、法语各1个初中班,共50人。
事业单位所办中学、民办中学和提前招生的学校,必须坚持“自愿入学”的原则,于6月3日-6月10日办理提前录取手续,并于6月13日前将拟录取的学生名单上报市区联合招办审批。已被提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统一划拨分配。
四、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1.6月4日各小学张榜公布本校毕业生的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班级、户口所在地、家庭住址及门牌号等。
2.各小学于6月10日前完成小学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阅卷、成绩统计、毕业证发放等工作。
本次毕业测试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由城关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以学区为单位,学校交叉监考,统一阅卷,6月10日各学区校统一将学生毕业成绩统计电子版报城关区教育局教育科。
测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三科。
统一测试时间:
6月6日上午9:00——10:30测试英语
6月7日上午9:00——10:30测试语文
6月7日下午15:00——16:30测试数学
3.6月11日公布城关地区中小学对口划拨方案。
4.6月12日—13日在城关区教育局教育科办理归区登记备案手续。具体包括在外地(外县区)就读需回户籍所在辖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5.6月13日,事业单位所办中学、民办中学和提前录取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向市区联合招办上报拟录取学生名单。
6.6月14日—6月29日,市区联合招办进行对口学校学生正式审批录取。
7.7月3日,各招生中学公布新生录取名单。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坚决执行《兰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不准”》和《兰州市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十项规定》,将招生工作“十不准”和规范办学行为的“十项规定”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底对学校的目标考核。
2.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坚决执行教育部、发改委、审计署等三部委联合下发的《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和《兰州市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实施方案》,切实做到“三公开四严格”,即:公开对口划拨方案,公开小学毕业生名单,公开中学录取新生名单。严格控制中小学生非正常流动,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严格按照招生办法和程序工作。
3.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初中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学校要有组织、有计划地搞好招生宣传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
4.为加强社会监督,城关区教育局公布市区咨询电话、举报电话,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家长提出的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