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条件
1、 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毕业生、美术类考生。
2、 高考分数达到广东省给我院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3、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广东省高校招生所要求的标准执行。
二、录取规则:
1、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线上考生。
2、 录完第一志愿考生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根据缺档情况,可按专业录取第二志愿以后填报我院(含专业服从分配)的考生。
3、 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的限定。
4、 录取时,普通专业原则上按专业招生计划从考生的总分由高到低录取,适当考虑相关科的分数,如商务英语专业录取时将适当根据英语作为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 对符合广东省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
6、 录取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