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初升高参考资料:2013年淄博市桓台一中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面向桓台县招生。
招生政策:
各学校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充分认识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义。招生工作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各招生学校和毕业生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相关招生政策,对招生工作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精力投入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分析每一个招生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招生工作万无一失。
坚持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全面优化招生环境。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规范志愿填报工作,初中学校和教师要科学指导学生填报志愿,不得强迫学生填报或不填报某个志愿以及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肃招生纪律,严禁乱许诺乱拉生源,严禁普通高中接收先期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和方法录取的学生;严格执行有关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三限生”“三限”标准,严禁超标准收费和提前收费,严禁随意降低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严禁招生学校擅自印发招生简章和召开招生咨询会,擅自进入初中学校进行宣传,擅自在报纸、电视等媒体刊登、播放招生广告。严禁各初中学校擅自接待高中招生学校到学校进行宣传,维护好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区教育局与各初中、高中学校分层签订规范招生行为责任书,对违犯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高中学校招生工作要建立并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评估监控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将招生计划、相关录取名单及收费标准张贴公布,自觉将招生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高中招生的公开、公平、公正,使招生工作成为“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