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一: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的适龄儿童 (不受户籍限制),男生限2006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生限2007年3月31日前出生。 2.初一:在全国范围内招收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的小学毕业生,达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录取: ①成绩名列班级前10%或参加区、县、市级以上学科(数、外、计)竞赛获奖的优秀小学毕业生; ②近两年获得市(区)级以上“三好学生”称号的优秀小学毕业生; ③音乐、体育特长特别突出的小学毕业生
初一:在全国范围内招收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的小学毕业生,达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录取: ①成绩名列班级前10%或参加区、县、市级以上学科(数、外、计)竞赛获奖的优秀小学毕业生; ②近两年获得市(区)级以上“三好学生”称号的优秀小学毕业生; ③音乐、体育特长特别突出的小学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