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考择校参考必备资料,上海市川沙中学招生信息
2014年上海市川沙中学录取线:573.5
2014年上海市川沙中学“提前招生录取”招生简章
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1)综合素质评价优良:初中阶段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均须达到优秀;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交流合作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发展潜能。
(2)学习成绩优秀:学科知识掌握扎实并能灵活应用,文理科均衡发展,学业成绩名列年级前茅。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
经考生所在中学确认推荐的学生,于5月11日9:30至5月13日12:00前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同时请于5月11日9:30至5月13日24:00前登录川沙中学网站,网上填写《川沙中学2014年推荐生信息登记表》,并下载打印、就读学校盖章。面试时,将此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材料一并上交。
(2)选拔办法:
若第一志愿报考川沙中学的人数少于录取计划数,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核后,符合录取条件的,予以预录取。同时,按照规定程序,招收第二志愿的推荐生。若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过录取计划,则组织面试,并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经集体讨论确定预录取名单。推荐生预录取名单确定后,由学校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公示。预录取推荐生参加“2014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若成绩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正式录取。(具体时间以市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3)面试:
①面试时间:5月17日、18日(具体时间以学校网站通知为准)
②面试要求:带好学籍社保或电子学生证,以及文具用品;带好各种区级以上(包括区级)奖励或荣誉证书原件、能反映个性特长的材料、有关专利或研究成果材料等。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1)综合素质评价优良:初中阶段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均须达到优秀;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交流合作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发展潜能。
(2)学习成绩优秀:学科知识掌握扎实并能灵活应用,文理科均衡发展,学业成绩名列年级前茅,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3)个性特长明显:善于质疑,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某方面特长或发展潜质;某学科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
符合本校自荐条件的应届生,于5月11日9:30至5月13日12:00前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同时请于5月11日上午9:30至5月13日24:00前登录川沙中学网站,网上填写《上海川沙中学2014年自荐生信息登记表》并下载打印后,将此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材料,一并邮寄至川沙中学教务处。没有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及川沙中学网站同时报名的考生,不得参加川沙中学自荐招生。
(2)选拔办法:
①材料审核: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对自荐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
②确定面试名单: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按照招生方案,集体讨论确定面试名单,并在网上公布参加面试的学生名单(面试考生进入上海市川沙中学网站“招生信息”栏,用自己的用户名、密码查询并打印准考证)。
③组织面试:学校成立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能力评价。
④预录取和签约:
5月24日12:00至27日12:00,学校通知自荐预录取考生进行网上签约。考生不得重复签约,一经发现,则取消预录取资格;
⑤正式录取:考生参加“2014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成绩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方可被正式录取。
(3)面试:
①面试时间:5月17日、18日(具体时间以学校网站通知为准)
②面试要求:带好学籍社保卡、电子学生证、准考证,以及文具用品;带好各种区级以上(包括区级)奖励或荣誉证书原件、能反映个性特长的材料、有关专利或研究成果材料等。
3.自荐资料投递
(1)材料递交:5月15日前,自荐生须将相关材料邮寄到“上海市川沙中学教务处”(也可直接送至门卫室,请在封面上注明“自荐生材料”)。
(2)材料内容:《2014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2014年上海市川沙中学自荐生信息登记表》(该表在我校网上登录报名时填写并下载打印、就读学校盖章);各种区级以上(含区级)奖励或荣誉证书(复印件)、能反映个性特长的材料、有关专利或研究成果材料等。所有材料用A4纸,同类内容双面打印。
三、招生咨询
1.咨询电话:58921330,58981232转8943 蔡老师、杨老师
2.学校接待日:4月26日(星期六)下午13:30——16:30,其中14:15在川沙中学阶梯教室集中咨询。
3.学校网址:http://www.hschsh.pudong-edu.sh.cn
上海招考热线网址:
http://www.shmeea.edu.cn或http://www.shmeea.com.cn
4.通讯地址:浦东新区川沙镇新川路324号(邮编201299)
5.附近交通:
地铁2号线(川沙站1号口出)、塘川线、上川线、申川线、徐川线、高川线、南川线、方川线、川奉专线、施崂专线、浦东11路、188、991、993、977、615、618等。
四、住宿
学校可为部分同学提供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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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市川沙中学招生简章
2013年录取线:583
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1)综合素质评价优良:初中阶段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均须达到优良;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交流合作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发展潜能。
(2)学习成绩优秀:学科知识掌握扎实并能灵活应用,文理科均衡发展,学业成绩名列年级前茅。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填报方式:
经考生所在中学确认推荐的学生,于5月12日9:00至5月14日12:00前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同时请于5月12日9:00至5月14日24:00前登录川沙中学网站(http://www.hschsh.pudong-edu.sh.cn),网上填写《川沙中学2013年推荐生信息登记表》,并下载打印、就读学校盖章。面试时,将此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材料一并上交。
(2)选拔办法:
若第一志愿报考川沙中学的人数少于计划数,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核后,符合录取条件的,予以预录取。同时,按照规定程序,招收第二志愿的推荐生。若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过计划数,则组织面试,并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经集体讨论确定预录取名单。推荐生预录取名单确定后,由学校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公示。预录取推荐生参加“2013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若成绩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校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3)面试:
①面试时间:5月18日、19日(具体时间以学校网站通知为准)
②面试要求:带好学籍社保卡与学生证,以及文具用品;带好各种区级以上(包括区级)奖励或荣誉证书原件、能反映个性特长的材料、有关专利或研究成果材料等。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1)综合素质评价优良:初中阶段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均须达到优秀;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交流合作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发展潜能。
(2)学习成绩优秀:学科知识掌握扎实并能灵活应用,文理科均衡发展,学业成绩名列年级前茅,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3)个性特长明显:善于质疑,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某方面特长或发展潜质;某学科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填报方式
经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审定确认的自荐生,于5月12日9:00至5月14日12:00前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同时请于5月12日上午9:00至5月14日24:00前登录川沙中学网站(http://www.hschsh.pudong-edu.sh.cn),网上填写《上海川沙中学2013年自荐生信息登记表》并下载打印后,将此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材料,一并邮寄至川沙中学教务处。没有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及川沙中学网站同时报名的考生,不得参加川沙中学自荐招生。
(2)选拔办法:
①材料审核: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对自荐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
②确定面试名单: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按照招生方案,集体讨论确定面试名单,并在网上公布参加面试的学生名单(面试考生进入上海市川沙中学网站“招生信息”栏,用自己的用户名、密码查询并打印准考证)。
③组织面试:学校成立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能力评价。
④预录取和签约:
5月24日12:00至27日12:00,学校通知自荐预录取考生进行网上签约。考生不得重复签约,一经发现,则取消预录取资格;
⑤正式录取:考生参加“2013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成绩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方正式录取。
(3)面试:
①面试时间:5月18日、19日(具体时间以学校网站通知为准)
②面试要求:带好学籍社保卡、学生证、准考证,以及文具用品;带好各种区级以上(包括区级)奖励或荣誉证书原件、能反映个性特长的材料、有关专利或研究成果材料等。
3.自荐资料投递
(1)材料递交:5月14日前,自荐生须将相关材料邮寄到“上海市川沙中学教务处”(也可直接送至门卫室,请在封面上注明“自荐生材料”)。
(2)材料内容:经初中毕业学校盖章和校长签名的《2013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自荐生信息表》(该表在就读学校获取)和《2013年上海市川沙中学自荐生信息登记表》(该表在本校网上登录报名时填写并下载打印、就读学校盖章);各种区级以上(含区级)奖励或荣誉证书(复印件)、能反映个性特长的材料、有关专利或研究成果材料等。所有材料用A4纸,同类内容双面打印。
三、招生咨询
1.咨询电话:58921330,58981232转8943 蔡老师
2.接待时间:4月20日下午13:30——16:30,其中14:15在川沙中学阶梯教室集中咨询。
4月29日下午13:30——16:30。
3.学校网址:http://www.hschsh.pudong-edu.sh.cn
上海招考热线网址:
http://www.shmeea.edu.cn或http://www.shmeea.com.cn
4.通讯地址:浦东新区川沙镇新川路324号(邮编201299)
5.附近交通:
地铁2号线(川沙站1号口出)、塘川线、上川线、申川线、徐川线、高川线、南川线、方川线、川奉专线、施崂专线、浦东11路、188、991、993、977、615、618等。
四、住宿
学校可为部分同学提供住宿。
2013年上海市川沙中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一、艺术特长生的申报条件
在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报艺术特长生。
1、身体健康,思想品德优良。
2、具备一定艺术特长;在学校艺术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积极参加学校或新区学生艺术团队,积极参与各类艺术实践活动。
3、所在学校同意推荐。
二、招收艺术特长生项目与人数
1、经教育局批准,我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项目为民乐和美术。
2、招生计划人数:民乐15人、美术5人。
三、艺术特长生的申报、测试及认定
1、申报艺术特长生应经所在学校推荐,并填写《2013年浦东新区初三毕业艺术特长生申报表》
2、每名考生只能参加一所招生学校的特长测试(即同一名考生,所在学校只能向一所高中学校推荐)。
3、报名时间、地点:
4月15日~4月27日 川沙中学教务处(川沙镇新川路324号)
联系电话:58921330 58981232转8943 蔡老师
4、报名时请带好以下材料:
(1)《2013年浦东新区初三毕业艺术特长生申报表》。
(2)各类相关的等级证书和区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返还)、复印件(一份,不返还)。
(3)区中考二模考成绩单(学校盖单)。
5、测试方案:
民乐特长生:
时间:2013年4月29日,1:30~16:30
地点:川沙中学音乐教室
测试项目:笛子(竹笛),二胡,琵琶,扬琴,中、大阮,古筝,大提琴或革胡等民族乐器。注:乐器自备。
考试方法:(1)演奏一首乐曲(自选)
(2)视奏一首练习曲(当场指定)。
美术特长生:
时间:2013年4月29日,1:30~16:30
地点:川沙中学美术教室
测试项目和方法:学生可在以下两个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测试。
项目一:西洋画
考试内容:素描石膏头像 +水粉静物;(除了铅画纸、画板以外的所有工具自备)
项目二:中国画
考试内容:国画创作,内容形式不限,但不可临摹。(所有工具材料自备)。
6、根据艺术特长测试的情况,按1:1.2(计划数:艺术特长备取生)的比例确定艺术特长备取生名单。
7、艺术特长备取生名单将在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示一周。
8、列入艺术特长备取生名单的考生,须填写《2013年浦东新区应届初三毕业生报考艺术特长生志愿表》,方可享受相应学校规定的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
四、艺术特长生的录取
1、艺术特长生的录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录取工作由招生办组织落实。
2、艺术特长生的录取,仅在已取得艺术特长备取生资格的考生范围内进行,其录取顺序在1~15志愿录取之前。
3、获得“艺术特长备取生”资格的考生,其学业考试成绩须达到上海市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及以上,可在学业考试成绩上加分(加分幅度15分),加分后达到我校公费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投档程序。招生办将根据我校艺术特长生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同分考生参照《关于2013年浦东新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同分情况下的处理办法进行。未录取的考生,将恢复原始考分继续参加统一录取志愿投档。
2013年上海市川沙中学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经教育局审核同意,我校2013年体育特长生计划招生人数为,田径项目5人,射击项目3人。
二、特长生的申报条件
(一)在浦东新区参加初中毕业升学统一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体育特长生:
1、在义务教育阶段八、九年级获得市教委、市体育局认可的并与招生学校项目对口的市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5名的学生。
2、在义务教育阶段八、九年级获得由区教育局举办的并与招生学校项目对口的区级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第1名的主办队员以及个人项目前2名的学生。
3、市、区体育、教育部门2011、2012学年度均未组织过比赛的项目中的确有潜质的运动员(此类学生必须由区体教结合办公室委托相关专业教练认定)。
4、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守则》及校纪校规,品行端正、心理健康、积极向上。
(二)18周岁以下(199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的,经区体教结合工作办公室审核认定,也可以申报体育特长生。
(三)外区县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2006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招生条件的学生可以报考我区的上海市办二线运动队学校以及上海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三、特长备取生的确定
考生通过原就读学校推荐、本人申报、招生学校测试、区教育局审核、公示等环节成为特长备取生,特长备取生是特长生的前提条件。
(一)申报
1、考生报考体育特长生须经所在初中学校推荐,并填写《2012年浦东新区初三毕业体育特长生申报表》(附件1)。
2、推荐学校须提交报考体育特长生的一模、二模文化考试成绩证明。
3、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推荐学校应严格审查,并将拟推荐情况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二)测试
我校将于2013年4月20日(周六), 上午9:00~11:00,对报名的田径特长学生进行测试。测试项目:100米、立定跳远、1500米、专项测试。射击项目的特长生测试时间为:4月20日下午13:30点。
(三)确定特长备取生
1、我校根据特长测试的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特长备取生名单。
2、经教育局审核,学校确定的特长备取生名单将在区招生办网上公示一周。
四、特长生的录取
体育特长生的录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
(一)投档顺序
体育特长生的录取,仅在已取得特长备取生资格的考生范围内进行,其录取顺序在“中高职贯通志愿”之后,“一到十五志愿”录取之前。
(二)投档条件
获得特长备取生资格的考生,其中考学业考试成绩在加50分后,须达到2013年上海市川沙中学录取分数线以上,方可由区招生办投档录取。
五、特长生的后续培养和管理
被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应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积极参加训练与竞赛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