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春市中考择校参考资料:2014年长春市十七中学招生信息
2014年长春市十七中学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春市第十七中学计划招收统招生138人、推荐生255人、自费生95人(1.5万元/三年)、艺术特长生100人(1.5万元/三年)、特长生72人。
统招生
报考长春市十七中学,并被统招录取,中考成绩超师大附中、省实验、长春市十一高中、市实验中学任何一所学校统招录取线的考生,编入小班学习。入学时学校减免学费、晚自习费、校服费、印刷费、班费、住宿费,并一次性发放校长奖学金人民币3000元,每月发放助学金人民币300元。
报考十七中,并被统招录取,中考成绩超二类校最高统招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编入小班学习。入学时学校减免学费、晚自习费、校服费、印刷费、班费、住宿费,并一次性发放校长奖学金人民币1000元,每月发放助学金人民币200元。(一年之后,在期中、期末考试中,理科排名年级前80名,文科年级前50名的学生,继续享受奖学金每月人民币200元)。
报考十七中,并被统招录取的考生,编入实验班学习,每月享受奖学金100元。
自费生
统招、自费第一志愿全报十七中,入学后,以中考成绩加10分的标准,参与实验班分班。
自费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减免3年学杂费。
贫困生
家庭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将给予减免学费的优惠政策。
学校设立“帮困助学”基金,对有特殊困难的学生给予资助。
艺术生
统招、自费、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专业加试合格前提下,在自费(计划内)线下20分录取。
对在校生每学期末,文科生年级排名前30名,理科生年级排名前60名的学生,学校颁发一定数额的奖学金。
高考成绩(文理)获同类校第一名的学生,学校奖励人民币10000元。
注:凡考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四所国家名牌大学的学生,学校奖励人民币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