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上海市浦东新区区莱阳幼儿园招生信息
2013年上海市浦东新区莱阳幼儿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幼儿园招收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儿童。在我园规定地段内的适龄儿童满足以上要求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均属本次招生对象:
(1) 持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籍的(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的为有效持有招生区域内有效蓝印户口的;
(2) 持有招生区域内产权证的(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
(3)儿童本人暂无上海市户籍、但父母一方具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的 , 按父母一方的上海常住户籍地作统筹安排。
(4) 持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年限、由上海市人事局颁发的《上海市居住证》(CW9)、并持有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的,如有房产证,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如无房产证,需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并视幼儿园班额情况上报后作统筹安排。
(5) 持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年限、由公安部门颁发的《上海市居住证》、并持有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的,由教育署视各区域招生情况协调安排。
提示:智力、听力等有障碍的儿童引导他们可到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特教班报名。
二、招生地段:
张扬北路(浦兴路):555弄
博兴路:465弄
长岛路:85弄、259弄
五莲路:30弄、100弄、201弄、310号~436号
莱阳路:111弄(中星嘉莱苑)、201弄、218号、301弄
浦东大道:2902号~2906号、2920弄~2970弄
沪东新村、船舶新村、向东新村
潮洞坝、朱家门后巷、黄家宅
三、时间安排
4月18日(星期六) 各幼儿园办理招生手续
4月19日(星期日) 各幼儿园派2人以上值班,为遗忘幼儿办理报名手续
4月20日-22日 幼儿园汇总报名信息
4月23日
1、向教育署提出开设托班的申请;
2、报名人数超标准的及时向教育署上报相关情况;
3、向教育署递交登记的农民工同住子女的信息
4月24-28日
1、教育署将登记信息协调到各幼儿园,幼儿园接到信息后,与幼儿家长核实,并确认是否来园
2、教育署将托班申请和报名人数超标准的情况上报教育处,由教育处组织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反馈到幼儿园
4月30日 各幼儿园以书面形式发放录取通知书
5月3-10日 托班幼儿报名(关注公平性)
5月5日 向教育处上报《招生通告》中未涉及对象的名单
5月15日 下达审核通过的“未涉及对象”名单
5月8日-5月20日 登记学籍
8月28日 对学籍进行微调
四、报名办法
到入学年龄的幼儿,由其监护人在报名时间内带着孩子到莱阳幼儿园小班部(沪东新村350号),向本园出示相关证件,办理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