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州市幼升小参考资料:2013年福州市湖滨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
杨桥中路48号~212号(双号)、西城公寓(省二轻研究所)、高峰新村、雅颂花园、粮食储运公司宿舍、省交警总队指挥中心宿舍、陆庄花园、省建筑科学院、省建材科学院;
西洪路33号~287号(单号)、湖滨邮电小区、永辉超市、银湖花园、西洪小区、省建设厅、市皮肤病院、西洪新村;
怡山境1号~43号、福州大学宿舍、省建工学校宿舍;
陆庄巷8号~18号、经管学院宿舍;
柳桥巷1号~84号、省建筑设计院;
西洪路32号~180号(双号)、福禄寿花园(海源楼)、碧茂新村及62号弄7~9座、湖滨公寓、湖畔新村、180新村;
梦山巷15号~146号、出版社宿舍、省教育学院、梦山苑、熊猫馆宿舍、大梦山新村、光荣新村;
湖头街11号~36号、轻工大院宿舍、湖畔花园;
后营后巷6号~33号;后营巷1号~31号、民政局宿舍;
光荣路1号~60号、95号、农业厅宿舍、光荣新村、金达花园二期、光荣小区;
付厝弄1号~4号;
西二环北路393号~501号、大梦山小区;
湖头街66号、68号、79号、80号、85号、89号、91号、109号、湖滨小区、双安花园、永同昌、计生委宿舍、发改委宿舍、双安城、金典小区(山水小区)、九龙山庄;
湖头街支巷15号、50号、政法学院、湖滨新城;
井边亭11号、12号、省司法厅;
光荣路282号、332号、省职业病防治医院、西湖别墅;
西二环北路156号、359号、总院、梅峰制药厂、象山公寓;
后县路1号、23号、第四干休所;
白马北路114号~140号(双号)、杨桥大楼(综合楼)、省文化厅宿舍、芍园公寓;
高峰巷1号~23号(单双);
高峰南巷1号~52号(单双)、市美术局宿舍、省财会干部管理学院宿舍、省假肢厂宿舍;
芍园里1号~104号(单双)、城管宿舍、省进修学院宿舍、芍园新村;
芍园里47弄18~30号(单双)、芳华越剧团宿舍、省幻灯厂宿舍、城建公寓;
杨桥中路1~97号(单号)、名湖豪门、闽赋苑、杨桥花园、洪建大厦;
学园路31~57号(单号)、省幼师教工宿舍、华友宿舍、东百宿舍;
杨南街81~83号(杨桥新村40~44座)、135号(杨南新城);
西二环北路88号~322号、光华楼、荣侨楼、华侨新村、金达花园;
西洪路296号~312号、乳品厂宿舍、建新医院、传染病医院宿舍;
后县路2号~88号、后县新苑、武夷春晓、后县小区、省煤矿疗养院。
招生对象:
招生片区内符合招生政策的满六周岁的学龄儿童。
时间安排:
一年级招生报名时间定于8月8日至10日,8月24日公示招生情况,8月25日新生发榜。
招生片区生源的界定:
1.父母及子女户籍关系同在招生片内,在片内有自己的住房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即“两证统一”(居民户口簿、房产证)的。
2.父母一方是农村户口或外地户口,或在外地工作,或父母离婚,其子女与父母其中一方的户口、住房均在片内,且与片内一方共同生活的。
3.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未购房,父母及子女需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居住,且户口在一起,并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的。
户口在片内但非上述三种情况者,属挂户生,由户籍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报名办法:
请符合条件的家长,8月8日至10日陪孩子到学校报名,并填写《钱塘小学新生入学报名表》(自带水笔),且携带以下材料交到新生报名处。
1.《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到户口所在社区领取;
2、入学儿童及其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一张A4纸正面:上半部分复印首页(有住址页)、下半部分复印入学儿童页,背面复印入学儿童父与母页面)。
3、入学儿童其父母所持有房产的房契原件及复印件。(一张A4纸:正面税花、背面内容及备注)
4、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疫苗接种卡)。
注:为便于档案管理,复印件均用A4纸;响应节能减排,复印件按上述要求仅收2张纸。
希望适龄儿童的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新生入学的有关手续,过期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