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上海市黄浦区好小囡幼儿园招生信息
2013年上海市黄浦区好小囡幼儿园招生简章
一、招生的原则
1、统筹协调的原则
2、免试入园的原则
3、残疾儿童零拒绝的原则
4、逐步解决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原则
二、报名、登记范围
1、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为2013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报名或登记对象。
2、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儿童,可到幼儿园现场办理插班登记。录取与否视有无插班名额而定。
3、区域内常住户口的残疾儿童、中、重度智障儿童,可到学前特教指导中心(地址柳江路17号,电话63770533)或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局门路426号,电话63011677-8006)联系。听障儿童到上海市第四聋校(皋兰路31号,电话63288988)联系。
三、报名对象
1、持有在2012年12月31日前入户在南京东路街道内,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2、持有南京东路街道内房产证的适龄上海户籍儿童(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的有效)。
3、持有南京东路街道内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
4、父母一方持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年限《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四、登记对象
1、持有在2013年1月1日后入户在南京东路街道内,常住户籍(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的有效)的,且愿意服从统筹的适龄儿童。
2、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填妥 “黄浦区非户籍人士子女持证登记积分自评表”,经核证后予以登记。录取与否视有无名额而定。外籍、港澳台儿童参照此条。
五、报名、登记办法
本次招生主要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现场确认”的办法。
(一)具体流程
1、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开招生工作的基本信息包含公办幼儿园招生范围和入园办法。
2、符合报名对象(1)、(2)、(3)及登记对象(1)的儿童家长请于4月20日至5月12日点击“黄浦教育信息网(www.hpe.cn)-教育公告-幼儿园报名(登记)信息填报入口-本区户籍(含房产)幼儿报名入口” 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于5月11、12日到我园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所有网上信息填报必须经现场确认后方可生效。
备注:由于网上信息填报需要填写户籍或房产所在街道与居委,请家长务必在网上信息填报之前确认所属街道与居委,并如实填报。
3、符合登记对象(2)的儿童家长请于4月20日至5月12日点击“黄浦教育信息网(www.hpe.cn)-教育公告-幼儿园报名(登记)信息填报入口-非本市户籍幼儿登记入口”,就近选择一个幼儿园作为登记点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每人只限选择一个登记点),并于5月11、12日到我园进行现场登记确认,所有网上信息填报必须经现场确认后方可生效。
备注:登记点仅作为非户籍幼儿信息登记采集,与是否录取、录取园所无直接关系。
4、无法完成网上填报的,可于5月5月11、12日到我园现场进行报名预约或到就近的登记点现场进行登记预约。
(二)现场确认需要材料
现场确认需要家长携幼儿前往。
1、符合报名范围的,需携带儿童户籍证明(原、复印件)或者房产(原、复印件)、预防接种卡等印证网上信息填报的相关材料报名幼儿园进行确认审核。
2、符合登记范围的,在网上完成 “黄浦区非上海户籍人士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自评”后(见附件1),携带儿童本人及父母的相关证明(见附件2)原件及复印件交来等级的幼儿园进行确认审核。
六、录取办法
1、根据《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幼儿园 (包括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以及其他类型的幼儿园)不得对要求入园的适龄儿童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
2、报名确认不等于一定录取,幼儿园当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依据一定的条件统筹解决。
4、符合登记范围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照“黄浦区非户籍人士子女持证登记积分规定”进行评分,按照分数进行统筹协调,逐步解决。
5、各幼儿园录取工作均不以网上填报信息与现场确认先后作为录取依据,请家长只要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填报信息与现场确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