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发发表时间:2013-07-11 17:27:41
武进区初中的入学、升学政策规定给楼主作个参考
(一)经毕业考核,具有我区户籍和合法固定住所并在我区小学就读的六年级学生(截止日期为相应年份的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并已受完九年义务教育者除外),凡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均免试直接升入对口的初中。
(二)按各镇划定的义务教育施教区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初中新生进入公办学校就读不得跨施教区招生。
(三)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其所属义务教育施教区的法定依据。适龄学生的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不一致的由当地镇政府与区教育局根据各校生源状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统一调配。
(四)中心城区招生政策
1、适龄儿童少年的常住户口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一致,其合法固定住所在相应学校施教区范围内,应进入相应初中学校就读。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在湖塘镇,但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对应的施教区为准。
2、原合法固定住所在相应初中学校施教区的拆迁过渡户子女,或安置房在相应初中施教区的拆迁过渡户子女,可由家长提出申请,进入原合法固定住所或安置房所在地施教区的相应初中就读。
3、各初中原则上应在每年6月20日前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张贴招生通告,7月5日前组织施教区适龄学生进行登记,7月15日前张榜公布施教区范围内的新生名单,并发出《初中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学校报到。逾期未进行登记的适龄学童,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五)对经市级医疗机构鉴定,智商在75—55之间的轻度弱智儿童,均应招收入学,实行随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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