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校高中(含扩招生)住宿费标准自2013年9月1日起调整为650元/生·学期,其中包含住宿生每人每月4立方米水和8千瓦时电的水电费用。住宿生水电用量超出部分,学校按居民用水用电价格据实收取。在此之前高中(含扩招生)住宿费标准仍按500元/生·学期执行,不得收取水电费。
二、你校高中扩招生学杂费标准自2013年秋季学期起调整为11000元/生·学期,试行一年。在此之前入学的扩招生学杂费标准仍保持9800元/生·学期不变。有效期满前3个月,请你校将高中扩招生学杂费收支情况报省物价局,申请核定正式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