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每年为6000元;住宿费:按宿舍条件分为有800元/学年和500元/学年两种标准,以学生进校后所住公寓进行交纳
学校主要有以下几种奖助学形式:
1.专业奖学金:每人每年平均500元(一等1000元/年,二等800元/年)。
2.助困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一等3500元,二等2500元)、自治区政府奖学金(一等3000元、二等1500元),受资助面达30%。
3.国家助学贷款:我校与中国银行南宁市支行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银校合作协议》,由中国银行对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专科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获得贷款的学生人数不超过在校生人数的20%。贷款金额原则上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4500元,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六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借款利息由财政负担,毕业以后的利息由学生本人负担。学生可以在毕业后偿还贷款本息。学生的贷款申请由银行审批。
4.勤工助学:学校每年提供占在校生人数10%以上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安排家庭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生通过劳动每月可领取补助150—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