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考中前100名学生奖励2000元;101名—200名学生奖励1000元,同时免除第一学期学费。
2、在全市联考中总成绩达到特优生,学校发奖学金2000元,免除新学期学费。
3、家庭困难而成绩优秀的学生,经学校研究可享受每年1000元的福彩资助:每学年有百分之二十的学生可享受1000—3000元的国家贫困生资助金(每届受资助学生200多人)。
4、依据县文件精神,从南和一中考入本一师范院校,医学本二以上院校的学生,毕业后直接安排工作,考入其他专业本二以上院校的学生,毕业后可优先安排就业。列入事业财政编制,解除学生及家长就业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