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费标准 根据石价(2010)77号文件的精神,每生每学期收取学杂费1600元。
二、优惠办法
(一)入学优惠:
1、普通优惠:凡参加我校入学考试的学生,入学成绩前8名为一等奖,入学时减收学费1000元;二等奖8名,减收学费850元;三等奖10名,减收学费700元;四等奖12名,减收学费550元;五等奖16名,减收学费400元;六等奖46名,减收学费200元。
2、特殊优惠:入学考试成绩前300名的学生参加复试(考试科目:数学、语文、英语,其中英语成绩仅作为参考分数),复试成绩前36名的学生免收学杂费1600元,预交学费报到后退回本人。两种优惠按最高优惠执行,不累计。
(二)奖学金制度:
初中学段实行奖学金制度,设学生优秀奖与进步奖,初中各年级特等奖8名,奖1600元;一等奖8名,奖1000元;二等奖8名,奖850元;三等奖10名,奖700元;四等奖12名,奖550元;五等奖16名,奖400元;六等奖46名,奖200元;进步明显者每生每学年奖200元(比例按50:1计算)。体育运动员在本市运动会获10分以上者,奖1000元,7分以上850元,5分以上700元,3分以上550元,2分以上400元,1分以上200元。所获奖学金均在下学期收费时减免。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享受一定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