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一) 初中收费标准125元/生、学期。根据集府[2004]15号,集发展[2004]价10号。含课本费100元、作业本费25元、厦价服[2004]20号。
(二) 高中收费标准1050元/生、学期。厦价服[2004]138号。高中择校费18000元/生,厦教局办[2004]132号、闽教综[2004]39号、闽价费[2007]291号,新生入学时一次性缴纳,代办费及需住宿的费与正常缴费生一样按学期收取,三年一次性。住宿费140元/生,厦价服[2004]119号。代办费按厦价服[2004]119号规定收取、当期结算、多还少补。课本按省定目录及标准实收、高中生簿籍费(含讲义)每生每学期70元。
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不再收取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