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义务教育段学校作业本费:每生每学年,小学1-2年级15元、3-6年级20元
2、城市义务教育段学校课本费:每生每学年,小学1-2年级65元、3年级95元、4-6年级110元
(一)退费管理政策
1、学生在入学前转、退学的,退还学杂费、择校费、住宿费等收费,课本费等实物性收费以实物计价,多退少补。
2、入学后转、退学的,根据学生实际在校学期(不满一学期的按一学期计算)按比例折算退还择校费,其他费用不退。
3、所有退费均不得收取手续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救助政策
1、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根据《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鲁财教〔2007〕71号)规定,对农村义务教育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进行生活补助。基本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享受补助的困难学生占寄宿生的比例应不低于8%。
2、城市义务教育段“两免一补”政策。继续执行《关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两免一补”的实施意见》(淄教计字〔2005〕33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所有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免课本费小学每生每年105元、初中每生每年210元;作业本费小学每生每年18元、初中每生每学年30元。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80元、初中每生每年1350元。